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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[2018年05月25日] -- 华商报 -- 版次:[A1]
涉嫌戏谑侮辱董存瑞、叶挺烈士

“暴走漫画”被叶挺后人起诉

雁塔区法院已受理 叶挺之孙:赔偿将用于保护英烈公益事业

   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作的视频涉嫌戏谑、侮辱叶挺、董存瑞烈士,昨日被叶挺后人起诉至西安市雁塔区法院,法院已立案。
   “暴走漫画”,是一种流行于网络的开放式漫画,其运营公司为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。今年5月8日,“暴走漫画”在“今日头条”等平台发布了一段58秒长、含有戏谑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。主持人“王尼玛”在视频中将为炸毁敌人碉堡英勇牺牲的董存瑞烈士戏谑为“八分堡”(一种汉堡),还将叶挺烈士在狱中的作品《囚歌》篡改,加入低俗下流的语言。
   视频发布后,网友一片哗然,纷纷质疑“暴走漫画”为赢得点击率,恶意消费、侮辱革命先烈。针对网友质疑,5月17日,“王尼玛”在微博上道歉。同日下午,北京市网信办、北京市公安局、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等多部门约谈属地重点网站,责令严格贯彻落实《英雄烈士保护法》,坚决抵制网上歪曲、丑化、侮辱英烈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   5月17日晚,腾讯、爱奇艺、优酷等网站发表声明称,关闭“暴走漫画”账号或下架相关视频。“今日头条”随后也下架了相关视频,并对涉事账号进行了封禁处理。此后,“暴走漫画”CEO任剑通过微博发表道歉声明称将下架“暴走漫画”旗下全线视频节目并暂停更新,无限期关停网站及相关App,对所有内容重新整理审查。5月23日,任剑带领团队一行9人,来到河北省隆化县董存瑞烈士陵园向董存瑞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,并就发布涉嫌戏谑、侮辱英烈事迹和精神的短视频表示公开道歉。
   昨晚,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,叶挺之孙叶大鹰称,“暴走漫画”侮辱董存瑞、叶挺的视频传出后,他和家人很气愤。他们认为,《英雄烈士保护法》5月1日起刚刚施行,就发生这样的事情,实在不应该。经过家人的集体商议,他们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替所有烈士捍卫荣誉。昨日上午,他们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递交了对“暴走漫画”运营公司——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书。昨日下午,华商报记者从雁塔区法院获悉,该案已经立案。
   代理律师、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廉高波告诉华商报记者,叶挺后人的诉讼请求有三项:一是要求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;二是要求该公司在国家级的正式媒体上公开致歉;三是要求一定的精神赔偿。
   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区。昨晚,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办公电话,但始终无人接听。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宁军

  
华商连线
  叶挺之孙叶大鹰和律师

  
戏谑侮辱英烈 必须承担法律责任
   华商报:您和家人是什么时候决定通过起诉这种手段捍卫烈士荣誉?
   叶大鹰:看到“暴走漫画”相关视频后,我和家人很生气,当时就想到通过法律武器捍卫烈士荣誉。我们从来没打过官司,也不知道怎么打,一大家子人商议并咨询律师后,最终决定正式起诉对方。
   华商报:你们是什么时候到西安的?
   叶大鹰:23日下午,我们一行4人(注:叶挺之孙叶大鹰、叶铁军,叶挺孙女叶小燕、叶小梅)代表没能赶到西安的叔叔叶正光等来到西安,24日上午向雁塔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。
   华商报:“暴走漫画”主持人“王尼玛”、CEO任剑已先后道歉,为什么还要起诉?
   叶大鹰:第一,我们决定起诉时,并不知道“暴走漫画”CEO任剑已带人赴河北董存瑞烈士陵园道歉;第二,我们觉得对方赴河北道歉纯粹是公关之举、作秀之举,他们的道歉更多的是为自己的行为辩解,向外界表示其犯错之举是无意的、偶然的,但我们觉得他们的道歉缺乏诚意,就像“王尼玛”这样的网名本身就含有骂人的意思,以这种身份道歉,更多的是一种娱乐行为,很不严肃,很不正式,所以我们不接受这样的道歉;第三,“暴走漫画”为什么要选人人皆知的中小学教材中的英烈侮辱,我们觉得他是有目的的,就是为了赢取点击率。主观上他们是以消费、侮辱烈士赚钱,客观上,他们的行为颠覆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这种行为很恶劣,所以,我们不接受道歉。当然,我们起诉对方,也不是单单为了自己家人打官司,我们要为所有的英烈出这口气。这起事件绝不是一起孤立的事件,近年来,网络上羞辱英烈的事件时有发生,这些事情都是有关联的,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声音,我们通过法律手段捍卫英烈的声誉,就是要向这部分人传递一个信号:《英雄烈士保护法》施行后,谁戏谑、侮辱英烈,谁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。
   华商报:您对案件的结果有什么期盼?
   叶大鹰:我们是在为正义打官司,是在为维护“英烈保护法”的严肃性打官司,我们一定会赢。
   华商报:“暴走漫画”已主动撤除、下线全部视频,还需要要求其“停止侵权行为”的诉讼请求吗?
   叶大鹰:“暴走漫画”主动停止侵权行为和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是两个概念,性质完全不同,我们要求以法律的名义对这种行为有一种说法。
   华商报:精神赔偿的具体数额是多少?
   叶大鹰:精神赔偿不是案件的重点,当然,如果法院支持我们的精神赔偿请求,我们希望数额越多越好,所有精神赔偿款项,我们将用于保护英烈的公益活动和事业。
   华商报:你们打官司的目的是什么?
   叶大鹰:维护“英烈保护法”的严肃性,对违法者起到警示作用。
   华商报:开庭时会不会和家人来西安出庭?
   叶大鹰:这个还不好说,到时看情况吧。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

  
律师:案件对亵渎侮辱英烈起震慑作用
   华商报:叶挺的后人是什么时候联系你决定起诉事宜的?
   廉高波:具体时间记不太准,几天前我们就预约西安市雁塔区法院立案,法院通知我们今天(24日)递交起诉书。
   华商报:法院从立案到判决一般需要多长时间?
   廉高波:估计就几个月吧,类似案件几个月内应该会庭审完结。
   华商报:你觉得胜诉的把握有多大?
   廉高波:该案对方侵犯烈士名誉权的行为非常明确,事实应该没有异议。《英雄烈士保护法》第22条规定,禁止歪曲、丑化、亵渎、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。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受法律保护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、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、电影、出版物等,以侮辱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。《英雄烈士保护法》第25条规定,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的行为,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。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,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   华商报:事件发生以来,“暴走动漫”一直没有和你们联系过吗?
   廉高波:截至雁塔区法院立案当天,对方没有和叶挺后人和我联系过。
   华商报:该案社会意义是什么?
   廉高波:据我了解,该案是今年5月1日《英雄烈士保护法》施行以来,由英烈家属作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的第一案,将对侮辱、丑化、亵渎、诽谤英烈等侵权行为起到震慑、警示作用。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