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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[2017年12月07日] -- 华商报 -- 版次:[F3]

承包工程被骗百万元保证金

嫌疑人已自首并退还保证金
华商报讯(记者 周金柱)工程没有承包到,却被骗走了100万元保证金。近日,宁强警方破获一起涉嫌合同诈骗案。
   10月9日,宁强县汉源街道办居民黄某报警称:自己被李某某(男,48岁,河北省平山县人)以承包工程项目需缴纳工程保证金为名诈骗100万元。
   经查,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虚构工程项目的情况下,于2016年9月1日,以其成立的河北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义与黄某、张某某签订了山头村170栋民居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,收取100万元工程保证金,之后李某某将该款提现,用于购买汽车、房屋及装修。
   面对黄某、张某某一再要求进场施工,李某某均以治理雾霾施工暂停等各种理由进行拖延。
   当黄某、张某某发现该项目并无施工迹象可能上当受骗后,便多次要求催促李某某退还保证金,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。
   10月20日,宁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涉嫌合同诈骗的李某某上网追逃,后办案民警远赴河北平山县李某某家中,向其亲属耐心地讲解相关法律、法规,希望家属配合公安机关规劝李某某投案自首。经民警的不懈努力,11月20日,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投案自首,并将100万元工程保证金退还给黄某和张某某。
   目前,李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